
为明确上海滤盈工业过滤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滤盈")与上海浦江金滤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浦江金滤")之间的关联关系及相关资质归属,方便客户、合作伙伴及社会各界核验,两公司特联合发布本声明。
一、关联关系说明
(一)上海滤盈与上海浦江金滤系同一实际控制人体系下的关联企业,共同构成以过滤分离设备为核心的研发、生产与经营体系。
(二)两家公司共享生产基地:上海市金山区中涛路928号14栋(厂房建筑面积2275.61平方米,由关联企业上海皮优尔工业设备有限公司作为场地租赁持有主体)。
(三)业务分工:上海滤盈为内贸销售与品牌运营主体,负责国内市场及品牌建设;上海浦江金滤为外贸出口主体,负责国际市场业务。
二、资质认证归属说明
(一)CE认证:上海浦江金滤持有欧盟机械指令符合性认证(证书编号M.2026.206.C143127,UDEM依据欧盟机械指令2006/42/EC签发,有效期自2026年6月23日至2031年6月22日),覆盖其全系列过滤设备产品。
(二)ISO9001认证:上海浦江金滤持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注册号12426Q00698R001,中标研国联(北京)认证中心颁发,认证标准为GB/T 19001-2016 / ISO 9001:2015,覆盖范围为过滤设备及过滤耗材的销售,有效期自2026年7月30日至2029年7月29日,获CNAS国家认可(认可编号CNAS C128-M)及IAF多边互认)。
(三)关联说明:两家公司产品同源于上述同一生产基地,执行统一的质量控制标准。上海浦江金滤持有的上述认证所体现的产品合规要求与质量管理要求,同样适用于上海滤盈经营的同源产品线。
三、对外使用说明
(一)国内业务、官网及市场推广场景,统一使用上海滤盈主体;外贸出口、欧盟客户及CE认证展示场景,统一使用上海浦江金滤主体。
(二)任何场景引用上述CE或ISO9001认证时,均应注明其由关联企业上海浦江金滤持有,不得表述为上海滤盈直接持有。
四、独立法人声明
两家公司均为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各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双方各自的债权债务、经营决策及法律行为互不连带。
五、声明生效
本声明自两家公司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两家公司官网公示,供客户及合作伙伴核验备查。
上海浦江金滤机械有限公司 2026年 9月 21日(以盖章版日期为准)
